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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神子民?什麽是效力者?

相關神話語:

現在已不是以往的景况,我的工作又進入一個新的起點。既説進入新的起點,便有新的方式:看見我話而且接受我話作生命的人都是在我國中的人,既在我國中,便是我國中的子民,因着接受我話語的帶領,所以雖稱子民,却并不亞于「兒子」這一稱呼。既是做子民的,那所有的人都得在我國中盡忠,在我國中盡本分,凡觸犯我行政的都得接受我的懲罰,這是我對所有人的忠告。

——《話在肉身顯現·神向全宇的説話·第一篇》

既稱為子民,便能榮耀我名,即在試煉中站住見證的,若欺哄隱瞞我,背着我幹那見不得人的勾當,這樣的人一律開除,從我家中隔離出去,等待我的發落;在以往對我不忠不孝的,今天又起來公開論斷我的,也開除在我家之外。作為子民的必須是時時體貼我的負擔,而且追求認識我話的,這樣的人我才開啓,必活在我的開啓引領之下,必不致受刑罰;不體貼我負擔而是注重為自己的前途着想,即所作所為不是為了滿足我心,而是為了「討口飯吃」,這類猶如「叫花子」一樣的人我堅决不使用,因他生來就不知什麽叫體貼我的負擔,是理智不正常的人,這樣的人是大腦缺乏「營養」,需回家去得以「滋補」,我不使用這樣的人。在子民中,必須人人都把對我的認識當作自己的本職工作一樣盡到底,像吃飯、穿衣、睡覺一樣,每時每刻都不忘記,最後對我的認識達到像你吃飯一樣「熟練」,是手到擒來,不費絲毫力量;對我所説的話句句定真,句句吃透,不可應付了事,若不注重我話的,便是直接抵擋我的;不吃我話的,不追求認識我話的,便是對我不注重的,直接清除我家門之外。因我以前就説過,我要的不是人數的多,而是人員的精,若是有一百人,只有一人能從我話中認識我,那我寧肯淘汰其餘的人而着重開啓、光照這一個人。從中看出,不一定人數多就能彰顯我、活出我,我要的是麥子(即使顆粒不飽滿),而不是稗子(即使其顆粒飽滿,足够人欣賞)。凡不注重追求,只是疲疲塌塌,這樣的人應自覺地離開,我不願再看見,免得再繼續羞辱我名。對子民的要求我暫説這幾條,以後根據情節的不同再給予制裁。

——《話在肉身顯現·神向全宇的説話·第五篇》

一個人真能安静在神面前,他能脱去一切的世界纏累,能達到被神占有。凡是不能安静在神面前的,保證都是放蕩不受約束的人,凡是能安静在神面前的,都是在神面前有敬虔的人,是渴慕神的人。安静在神面前的人,才是注重生命的人,才是注重靈裏交通的人,才是渴慕神話的人,才是追求真理的人。凡是不注重安静在神面前的,不實行安静在神面前的人,都是貪戀世界的虚浮的人,都是没有生命的人,他即使説信神也是口頭。神最後所成全的、作成的都是能安静在神面前的人,所以説,安静在神面前的人是蒙大福的人。一天吃喝神話的時間很少,盡忙外面事務,不注重生命進入的都是假冒為善的人,没有發展前途。能安静在神面前與神有真實的交通,這才是神的子民。

——《話在肉身顯現·關乎心安静在神面前》

神家中的人、神國中的人這個稱呼是怎麽來的?人是怎麽得着這個稱呼的?就是你通過追求真理、明白真理,通過受苦付代價,達到了一定程度的性情變化,你能順服神了,能敬畏神了,你就成為神家中的人了。就如約伯、彼得一樣,你再也不用經受撒但的殘害、敗壞,你能在神的國中、在神的家中自由地活着了,你再也不用與敗壞性情作争戰了,你是神眼中真正的受造之物,真正的人類了。這意味着一個被撒但敗壞的人的苦難日子徹底結束了,喜樂平安的日子、幸福的日子來到了,能活在造物主的面光之中,能與神同生活。

——《揭示敵基督·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八)》

在國度時代期間要將人徹底作成。征服工作之後人便進入熬煉之中,進入患難之中,在患難之中得勝的站住見證的就是最終被作成的,這些人就是得勝者。在患難之中對人的要求就是能接受此次熬煉,這熬煉是最後的一次工作,是在全部經營工作結束之前的最後一次熬煉,凡是跟隨神的人都得接受這最終的檢驗,都得接受這最後一次的熬煉。患難中間的人都是没有聖靈作工、没有神引導的,但是那些真正被征服的、真正追求神的人最終都能站立住,這些人都是有人性的人,都是真心愛神的人,無論神怎麽作這些得勝的人不失去异象,仍舊實行真理不失去見證,他們就是最終從大患難中走出來的人。

——《話在肉身顯現·神的作工與人的實行》

效力者,從字面意思上看,按人類的語言理解就是臨時工,暫時服務于一項行業或者工作,是臨時被需要的。在神家中,在神的經營計劃中,在神的作工當中,被稱為效力者的這一類族群是必不可少的。當這一部分人來到神家,來到神工作場地的時候,他們對神一無所知,對信神一無所知,對神的作工、神的經營計劃統統都是一無所知,什麽也不懂,就是個門外漢,外邦人。當一個在神眼中的外邦人來到神家的時候,他們能做什麽?他們被神需要的到底是什麽?因着人有敗壞性情,因着人的本性實質,人所能做的就是聽之任之,神吩咐什麽就做什麽,神的工作作到哪兒人就跟到哪兒,神的話説到哪兒人就知道到哪兒,僅僅是知道,根本達不到理解,人是在被動地配合神所要求的每一樣工作,没有主動。你真有主動的話,那你還明白真理、明白神心意了呢!這裏所説的被動就是你不知道神要作什麽,你不知道神讓你做什麽的意義、價值所在,你不知道自己該走什麽樣的道路,來到神家你就如一部機器一樣,神怎樣操縱你就怎樣發揮。你被神需要的是什麽?(神發表真理審判的對象。)對了,是神説話的一個對象。還有什麽?恩賜是不是?正常人性的思維,這算不算?你有正常人性的思維神才用你,如果你的神經不正常,你做效力者都不够格。還有什麽?(人所會的技術、人的特長。)也就是人所具備的各項技能。還有什麽?(與神配合的心志。)這也是一項,就是人聽話順服的一種意願,也可以説成是人喜愛正面事物、喜愛光明的一種願望。在程度上,意願相對心志會小一些,就是你從有這個意願開始,當有了意願之後才一點點地産生各種心志,心志就更具體一些,範圍就窄一些,意願涵蓋的面就更廣泛一些。在敗壞的人類身上,對于造物主來説,你被神需要的就是這幾樣東西。就是説,一個對神、對神的經營、對神的實質、對神的説話、對神的性情一無所知的門外漢來到神家,就如一部機器一樣,能為神做的、能配合神作工的基本上與神所要求的標準(真理)没有任何關係,在人身上神所能利用的東西就是剛才所説的這幾樣:第一,成為神説話的對象;第二,人所具備的各種恩賜;第三,具備了正常人性的思維;第四,人所具備的各項技能;第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人具備了聽神話、順服神話的意願。這幾樣都很關鍵。當人具備了這幾樣之後,人就開始為神的工作、為神的經營計劃效勞了,正式走上正軌了,就是正式成為神家中的一個效力者了。

在人不明白神話,不明白真理,不明白神心意,對神没有絲毫的敬畏之前,每一個人所充當的角色没有其他,只能是效力者。就是你願意當效力者你也是,你不願意當你還是,你逃不掉這樣的稱呼。有些人説:「我都信神一輩子了,從信耶穌開始到現在有好幾十年了,難道我還是效力者嗎?」這話問得怎麽樣?你問誰呢?你得問你自己:你現在明白神心意了嗎?你現在是在出力還是在實行真理?你走上追求真理、明白真理的道路了嗎?你進入真理實際了嗎?你有敬畏神的心了嗎?如果你具備了,臨到神的試煉你能站立住了,你能敬畏神遠離惡了,那當然你就不是效力者了。如果這幾樣你一樣都没具備,那無疑你仍然是效力者,這是逃不掉的,這也是必然的。

——《揭示敵基督·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八)》

當人來到神家,最初不明白真理,只是有各種意願或者是有一些配合的心志的時候,人在這個期間所充當的角色只能是效力者。當然,「效力」這兩個字不太好聽,如果换個説法,就是在為神的經營計劃工作服務、效勞、出力。不明白真理,也不懂神的心意,對于神拯救人類、經營人類的各項具體工作,與真理有關的各項工作,人不能獻上一點力,不能有任何的配合,只是會點技能,有點恩賜,在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上出點力、説點話,作些外圍的帶點服務性的工作。如果人盡本分或者在神家充當的角色、所作工作的實質是這樣的話,那人就很難擺脱效力者這個稱號了。為什麽很難擺脱呢?這是不是與神定義這個稱呼有關?人出點力,憑着人天然的那些本事、恩賜、頭腦做事,這很容易,但是憑真理活着,進入真理實際,按照神的心意去做,這就很費勁了,這需要時間,需要人帶領,需要神的開啓,也需要神的管教,更需要神審判刑罰的話語臨到。所以在達到這個目標期間,大多數人所能做的、所能提供的就是那幾樣:充當神説話的對象;具備一定的恩賜,在神家還有點兒用;具備了正常人性的思維,交代給你什麽工作你還能領會、還能作;具備一定的技能,在神家的某項工作上還能發揮你的特長;最重要的一點,有聽話順服的意願。在神家效力的時候,為神的工作出力的時候,你有那麽點兒聽話順服的心思你就不會跑,就不會炸刺兒,你就會盡力克制少幹壞事,多做好事。這是不是多數人的情形、狀態?

——《揭示敵基督·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八)》

「效力」這個詞聽起來不是很文雅,也不是很符合每個人的意願,但是應看效力的對象是誰。對于神的效力者,這一部分人他們的存在也有着一種特殊的意義,他們扮演的角色也是任何人代替不了的,因為是神選定的。這效力者的角色是什麽?就是為神的選民效力,主要是為神的工作效力,就是為了配合神的工作,配合神作成他的選民。這些人無論是出力,還是作一些工作,或者是擔任一些職務,神對這些人的要求是什麽?有没有很高的要求?(没有,神要求人做忠心的效力者。)做效力者也得忠心,不管你的來源是什麽,神因為什麽選你,你也得對神有忠心,對神所托付你的、你擔任的工作、盡的本分有忠心。效力者如果能够忠心的話,達到神的滿意,能换來什麽樣的結局呢?就是能够剩存下來。剩存下來的效力者,這算不算福氣呀?剩存下來意味着什麽呢?這個福氣意味着什麽呢?在地位上看似與神的選民有所不同,有差别,但事實上,效力者與神的選民今生今世所享受到的是不是一樣的?最起碼在今生今世享受到的是一樣的,這你們不否認吧!神的説話、神的恩典、神的供應、神的祝福,哪一個人没享受到?豐豐富富,哪一個人都享受到了。效力者的身份是效力者,但是在神那兒看他是受造之物中的一員,只不過他擔任的角色是效力者。作為受造之物中的一員,效力者與神的選民有差别嗎?事實上是没差别。在名稱上有差别,在實質上有差别,擔任的角色上有差别,但是神并没有偏待這一部分人。那為什麽把這一部分人定為效力者了呢?這你們得有所了解呀!效力者這一部分人是從外邦人中間過來的,一説從外邦人中間過來,那這一部分人的老底就不好,這一部分人都是無神論,他的老底是無神論,不信神,仇視神,仇視真理,仇視正面事物。這一部分人他們不信神,不相信有神,他們能不能聽懂神的話?可以説,在很大程度上來説,這一部分人聽不懂神的話,就如動物聽不懂人的話一樣,他們聽不懂神説的是什麽、神的要求是什麽、神為什麽這樣要求,不理解,就是聽不明白,不開竅。鑒于這個原因,這一部分人没有之前所説的所謂的生命。没有所謂的生命,人能不能明白真理?具不具備真理?具不具備對神話的經歷與認識?(不具備。)這就是效力者的來源。

——《話在肉身顯現·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十》

效力者這個稱呼是不是神給人類的一個歧視性的稱呼?是不是神有意用這個稱呼來貶低人、顯明人或者試煉人?(不是。)那神是不是想用這個稱呼讓人知道人到底是什麽?神有没有一點這個意思?其實神没有這個意思。神没有意思要顯明人,没有意思要貶低人、挖苦人,也没有意思用這個詞來試煉人。唯一的一層意思就是,這個稱呼是神根據人類的表現、實質,還有在神作工作這個階段人類所充當的角色,人類所能做的、所能配合到的而定性、而産生的。從這一層意思上來看,凡是在神家中的每一員都是為神的經營計劃效力的,都曾經充當過這樣的角色,能不能這麽説?(能。)太能了!神不想用這個稱呼來打擊誰的積極性,也不想用這個稱呼來試煉你的信心、你對神真實的信,更不是用這個稱呼來貶低你,讓你老實點,讓你聽話點,讓你知道自己是什麽身份、什麽地位,更没有意思用效力者這個稱呼剥奪人類盡受造之物本分的權利。這個稱呼完完全全就是人類在跟隨神的過程當中,根據人的情形、實質與人在神作工過程當中的一種狀態所産生出來的。所以説,這個稱呼與神的經營工作結束以後人是什麽身份、什麽名分、什麽地位,以及人的歸宿如何没有一丁點兒關係,這個稱呼的出處完全是來自于神經營計劃、經營工作的需要,也是人類在神經營工作當中的一種狀態。至于人類作為效力者為神家提供服務,像一部機器一樣被使用,這個狀態是持續到最終,還是在途中能有所改善,這就根據人的追求了。如果一個人追求真理,能達到性情變化,能達到順服神、敬畏神,那這個效力者的稱呼人就徹底擺脱了。擺脱了效力者的稱呼,人就變成什麽了?是神真實的跟隨者,是神的子民,國度的子民,就是神國中的民。如果在這個過程當中,你只滿足于付代價、吃苦、出力,却不追求真理,不實行真理,性情絲毫没有變化,做什麽事也不按照神家的原則去做,最終達不到順服神、敬畏神,那效力者這個稱呼、這個「桂冠」就不大不小正好戴在你頭上了,你就永遠擺脱不了了。如果到神作工結束的時候你還是這樣一種情形,你的性情還是没有變化,那你就與神國中的民這個稱呼無關無份了,你就永遠是效力者了。這話怎麽理解呢?你們明不明白?神的工作一旦結束,就是神要拯救的人都拯救了,神要作的工作到此結束了,神不再説話,不再引導人,不再在人類身上作任何的拯救工作,到此為止,此時此刻,神的工作結束了,那每一個人所走的信神的道路是不是也就到此為止了?有那麽一句話:「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啓22:11)這話是什麽意思?就是説,一旦神説他的工作到此時此刻結束,那就意味着神拯救人、刑罰審判人的工作不再作了,神不再開啓引導你,不再苦口婆心地跟你説勸勉的話、對付修理的話,不再作了。這意味着什麽?意味着萬物的結局到此被顯明了,人類的結局到此也就定型了,没有任何人能改變了,你蒙拯救的機會没有了,就是這個意思。

——《揭示敵基督·盡本分只為出人頭地……(八)》

有的人盡本分不負責任,能看出問題,雖然心裏有感覺,但是不願意得罪人,也不願意較真,嫌麻煩,覺得差不多就行了,就不再搭理了,這合適嗎?你既然盡這個本分,那你就得負這個責任,你為什麽不願意較真?這不是失職嗎?……你們對待本分的態度就是能應付就應付,能糊弄就糊弄,拖拖拉拉,耽誤多長時間都不着急。其實你們要是認真,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做好。有些事你們不會做,我就告訴你們具體該怎麽做,你們不用費心思,只聽話、動手就行,可你們連這點都達不到,你們的忠心在哪兒?看不到你們的忠心哪!你們光動嘴不用心,心裏也明白就是不實行,這就是不喜愛真理呀!你們眼睛能看出來的、心裏能感覺到的都不去做,你長心有什麽用啊?你那點兒良心都支配不了你的行動,指揮不了你的思維,你那個良心有什麽用?都不起作用啊,就是個擺設。人的信真可憐哪!可憐在哪兒?明白真理也實行不出來,看透問題也不去負責,知道是自己的責任也不盡心。你能盡上的責任你都不盡,你盡的那點責任有什麽價值?有什麽果效?就是出出力、動動嘴,都没有盡心,更没有盡上全力,這就不是合格的盡本分,這裏面没有忠心,就是在賣力氣,就混個跟隨者,這樣信神有意義嗎?這點信心太小了,有什麽價值呀?盡本分總得付點代價,得動點真格的。什麽是動真格的?人能出點力,肉體受點苦,這都不是真格的。關鍵是心裏得有神,得有負擔,對自己盡的本分得在心裏掂量掂量它的重要性,然後帶着這個負擔、這個責任做每一件事,用心去做,對得起神給你的這個使命,也對得起神為你付出的一切、神對你的期望,這才是動真格的。你走過程没有用,那是糊弄人,你欺騙不了神。盡本分没有真實的代價,没有忠心,這都不是合格的盡本分。信神、盡本分不動真格的,總想走過程,做什麽事都帶着應付的態度,像外邦人給老闆打工似的,只出力,混一天是一天,看出問題也不吱聲,油瓶子倒了都不扶,凡是不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一律跟自己無關,這不就麻煩了嗎?這算什麽神家的人?這樣的人是外人,不是神家的人。你盡本分動没動真心,動没動真格的,你自己心裏清楚,在神那兒也有一筆賬。你們盡本分動没動過真格的?較没較過真啊?有没有當成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去盡?當没當作自己分内的事去做?在盡本分中發現問題了,有没有提過?要是發現問題没提過也不想提,懶得搭理這些事,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用這樣的處事原則對待,這就不是在盡本分,這是在賣力氣,是在效力。效力者不是神家的人,那是雇工,幹完活拿了錢就走人,一拍兩散,誰也不認識誰,就是這樣一層關係。家裏人就不一樣了,家裏什麽事他都操心,都能負到責任,眼裏能看見家裏的活兒,心裏能裝着家裏的事,能想到的、能看見的都在心裏牽挂着,有負擔,有責任心,這就是家裏人。你們達没達到這個?(没有。)那你們差得挺遠,你們可得追求啊!你不把自己當成神家的人,先把自己淘汰了,那神怎麽看你?神没把你當外人,你自己把自己列到門外了,那從客觀上來看,你到底是什麽人哪?就是神家門外的人。這在乎神怎麽説、怎麽定規嗎?你自己把自己的結局、把自己的位置就定到神家門外了,這還能怨别人嗎?

——《末世基督座談紀要·盡好本分最起碼得具備良心》

現在的多數人(指長子以外的所有的人)都處于這種光景,我的話這樣明説,這些人還是没有一點反應,還是顧及肉體享受,吃完睡,睡完吃,不揣摩我話,即使是有勁也是一陣子,過後仍然如此,没有一點變化,好像他根本没聽我的話,這是標準的廢人,没有一點負擔,是最明顯的混飯吃的人,過後,我一個一個地撇弃,别着急!我一個一個地打發他回無底深坑裏。像這一類人,聖靈從來没在他身上作工,他所作的都是恩賜,既談到恩賜,便是没有生命的人,是我的效力者,我一個都不要,把他們都淘汰(但現在還稍微有點用處)。作為效力的聽着!不要以為我用你就看中了你,没那麽容易,要想讓我看中你,必須得是我驗中的,是我親自成全的,這樣的人才是我所愛的,即使人説我作錯事了,我也决不反悔。知道嗎?效力的是牛、是馬,怎麽能當我的長子呢?這不是瞎胡鬧嗎?不是違反了自然規律了嗎?誰有我的生命、有我的素質,才是我的長子,這才是合情合理的事,是誰也駁不倒的,必須是這樣,否則,無人能充當,無人能代替,這不是憑情感作的事,因我是公義的神自己,是聖潔的神自己,是威嚴不可觸犯的神自己!

——《話在肉身顯現·基督起初的發表·第一百零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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