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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究竟有無主的話作根據?

耶穌救贖的工作已經傳遍了地極,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我們人類能存活到今天也都是源於主耶穌的救贖。現在很多弟兄姊妹根據使徒保羅的話「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認為,主耶穌釘十字架成功了救贖,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因信得救,並且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只要我們忍耐到底,到主再來時,我們就可以直接被提天國。有些弟兄姊妹不禁提出質疑:得救真的那麼容易嗎?只要相信就能得救進天國了?

以上問題的確是我們該反思尋求的,因這直接關係到我們能不能進天國的大事。首先我們可以這樣反思:「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說法有沒有神的話作根據呢?主耶穌說過這話嗎?聖靈啟示、見證過嗎?若都沒有,那就證明這個說法是人的觀念想像,不成立!即使屬靈人物、解經家都這樣領受,那也只能代表他們個人的觀點,不能代表神的意思。我們得知道主耶穌才是天國的王,進天國的條件只有主耶穌說了算,所以我們要想得救進天國必須以主耶穌的話為原則、根據,若我們不注重神的話,而是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裡,持守著這些沒有絲毫根據的言論,那信神到最終肯定要以失敗收場!

聖經放在書桌上

「得救」的真意

要想把這個問題弄明白,我們先交通一下什麼叫「得救」。聖經約珥書2章32節說「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我們都知道,在舊約律法時代,耶和華神藉摩西頒布了613條律法誡命來約束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認為只要守住這些律法不被定罪就得救了。但到了律法時代後期,因著人類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失去了敬畏神的心,都守不住律法了,犯罪越來越多,已經沒有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了,他們將面臨被律法定罪、處死的危險。神不忍心看著親手造的人類就這樣滅亡,便親自穿上肉身為人類釘十字架,作了救贖人類的工作,無償地將人類從律法下救贖回來,人只要奉主耶穌的名禱告認罪悔改,罪就得著了赦免,不再受律法的定罪與懲治了,神也不再把人當罪人看待,這對於律法下的人來說就是得救了,這裡的「得救」就是指不被律法定罪說的。

通過以上的交通我們可以明白,在律法時期,只要人守住耶和華神的律法就得救了,到了恩典時代,只要人信靠主耶穌向主認罪悔改也就得救了,但這個得救僅僅是指罪得赦免,不被律法定罪、處死說的,並不代表我們已經遵行神的道脫離罪惡了,更不代表我們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了,主耶穌也從來沒有說過得救、罪得赦免就可以進天國。想想我們信了主耶穌,雖然在行為上有了一點兒變化,能包容忍耐別人,能施捨奉獻,甚至能撇下世俗的纏累,吃苦耐勞跑路花費,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實行不出主的話,沒有脫離罪的捆綁轄制,例如:我們為了讓人高看仰望,常常在人前講自己是怎麼為主受苦的,以此來高舉、見證自己;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常常身不由己地說謊欺騙人,甚至為了自己的利益,推卸責任嫁禍別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也能拉幫結夥,排斥異己打壓別人;雖然名義上信神,但心中沒有神的地位,凡事不尋求真理,而是崇拜牧師、長老;臨到患難試煉、天災人禍時還會埋怨神、誤解神,有時消極到一定程度還能背叛神;還有很多弟兄姊妹跟世人一樣追求邪惡潮流,貪享罪中之樂;等等,就我們這樣滿身污穢敗壞的人,無論罪得赦免多少次也沒有資格進入神聖潔的國度,因為經上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11:45)「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神的實質是聖潔的,天國的大門是神在把守,神不可能允許污穢敗壞的人進入他的國度,而且還會因著我們一直犯罪受到神公義的懲罰,正如經上說的:「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

如何才能達到永遠得救進入天國

說到這裡,也許有不少弟兄姊妹會困惑不已:主耶穌為我們捨命釘了十字架,即使我們還會犯罪,但藉著向主悔改認罪,罪就可以得到赦免,怎麼還不能進天國呢?而且被提進天國這是主對我們的應許,要按以上所交通的,主的應許不是要落空了嗎?若我們不能進天國,那主耶穌的工作不是白作了嗎?其實不然。我們先看一段福音網站上的話。

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這樣,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而且不再發展,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讓人明白生命之道,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活在光的照耀之下,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這樣,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所以,那步工作作完之後,還有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這步就是藉著話語來潔淨人,來達到讓人有路可行,這步若再趕鬼那就没有果效、没有意義了,因為人的罪性不能脱去,只停止在罪得赦免這個基礎上。藉着贖罪祭人已經罪得赦免了,因為十字架的工作已經結束,神已勝過撒但,但是人的敗壞性情還在人裏面存在,人還能犯罪抵擋神,神并没有得着人類。所以,這步工作用話語來揭示人的敗壞性情,讓人按着合適的路去實行。這步作的工作比上步更有意義,比上步作的工作果效更大,因為現在是話語直接供應人的生命,讓人的性情能够徹底更新,是一步更徹底的工作,所以説,末了的道成肉身完全了神道成肉身的意義,徹底完成了神拯救人的經營計劃。(《道成肉身的奧祕 四》)

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明白,恩典時代主耶穌根據我們的需要作的是救贖人類的工作,我們只要向主認罪悔改,罪就可以得著赦免,但主耶穌救贖的工作完成後,我們人類並沒有徹底蒙拯救,因主耶穌只是赦免了我們行為上的罪,但我們裡面根深蒂固的犯罪本性還在牢牢地捆綁控制著我們,所以我們還能不斷地過著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生活。我們要想脫離罪的捆綁轄制,進天國,必須得脫去敗壞性情達到潔淨變化才行,而要達到這樣的果效,我們必須得接受主再來的作工。經上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2-13)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7-4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從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主末世再來還要作一步發表真理審判潔淨人的工作,我們接受神的審判工作,犯罪的本性得到潔淨變化後,那時我們才能徹底地蒙神拯救了。

通過以上的交通,我們可以明白,經過耶穌救贖就能「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話不成立!只有經過神末世審判潔淨的工作,我們才能永遠得救。弟兄姊妹,那麼我們該抱著怎樣的態度來對待神末世顯現的救恩呢?

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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