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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如何主宰管理靈界的——跟隨神之人的生死輪迴

再講跟隨神之人的生死輪迴。這就涉及到你們了,你們可得小心注意地聽着。你們先想想,在跟隨神的這一部分人中間分幾大類?(神選民和效力者。)就是神的選民與效力者這兩類人。先説神的選民這一類,這一類的人數不多。所謂「神的選民」是指什麽呢?神在創造萬物的時候,在有了人類的時候,神選定的一部分要跟隨神的民衆,簡稱「神的選民」。神選這一部分人的時候有一個特殊的範圍,也有着特殊的意義。這個範圍就是,這一部分人在神每次作重要工作的時候必須要來,這是第一個特殊性。那意義是什麽呢?既然是神選定的一部分民衆,它的意義就很重大。就是神要作成這一部分人,要成全這一部分人,在神經營工作結束的時候神要得着這一部分人,這個意義重不重大?所以,這一部分選民對神來説很重要,因為是神要得着的人。而效力者呢,我們先避開命定這事,先來説效力者的來源。「效力者」字面的意思就是效力的,效力的就是臨時的,不是長久的,也不是永遠的,是臨時雇來的,臨時招來的。這一部分人的來源大部分是從外邦人中間選出來的,到他降生,就是定規他要做神作工中的效力者的時候,也可能他的前世是任何一種動物,但也可能他的前世是外邦人中的一個,這是效力者的來源。

我們再説神的選民。神的選民死後也要去到一個地方,這個地方與外邦人還有各種有信仰的人要去的地方是完全不同的,是一個有天使、有神的使者陪伴的地方,是一個神親自管理的地方。儘管在這個地方神的選民不能親眼看到神,但是這個地方是有别于靈界的任何一個地方的,這是這一部分人死後要去的一個不同的地方。他們死後也有神的使者對他們嚴格審查,審查什麽呢?審查他們這一生當中信神所走的路,在這期間他們是否抵擋過神,是否咒駡過神,是否有什麽嚴重的犯罪與惡行。經過這樣一番審核之後就决定了一個人的去留問題,「去」指什麽?「留」指什麽?「去」指的就是根據他的行為來决定他是否仍然留在神的選民這樣的一個隊伍範圍中,「留」指的就是他能繼續留在神在末世要作成的一個人類的範圍中。對于留下來的人,神會有特殊的安排,在神作工作的每一個時期,他會打發這樣的人來做使徒或者作教會復興的工作,或者作教會牧養的工作,但是能作這樣工作的人不是很頻繁地像外邦人一樣按着一代又一代這樣地輪迴,而是按着神工作的需要、神工作的步驟來輪迴,這樣的人并不是常常來投胎轉世。那這個「來」有没有規律呀?是不是幾年一來呀?有没有這樣的頻率呀?也没有。根據神的作工,根據神的作工步驟,根據神的需要,没有定規。唯一定規的就是,在末世神作最後一步工作的時候,這些選民就都來了,他們的「都來」就是指最後一次的輪迴。因為什麽呢?這是根據神作最後一步工作所要達到的果效而言的,因為最後這一步工作,神要把這些選民都完全作成。這就意味着什麽呢?這一部分人在最後這一個階段如果被作成、被成全的話,那就不再像以前一樣有輪迴,就是做人這個過程徹底結束了,輪迴的過程也就徹底結束了。這是留下來的人。那不能留下的人上哪兒去了呢?不能留下的人有一個合適的去處。首先,因着他的惡行,因着他所犯下的錯誤、所犯下的罪惡,一樣要受到懲罰。受到懲罰之後,神會根據合適的情况把他安排在外邦人中,或者把他安排在各種有信仰之人的這個範圍裏。就是説,他們有兩種情况:一種是受了懲罰之後,再次輪迴有可能就是在一些教派裏活着;一種有可能就做了外邦人。如果做了外邦人,那就没有任何的機會了,但是如果做了一個有信仰的人,比如説做了基督教中的一員,那還有可能再次回到神的選民這個隊伍中,這裏有着很複雜的關係。總之,如果神的選民做了觸犯神的事,一樣要受到懲罰。比如,我們之前所提到的保羅,保羅就在受懲罰,這就是一個例子。這裏的事你們聽没聽出點眉目來?神的選民這個範圍固不固定?(大部分是固定的。)大部分是固定的,少部分怎麽就不固定了呢?這裏提到的最明顯的一個就是作惡了,作惡了神就不要了,神不要了就把他打到各個人種、各類人裏去,那就没希望了,很難再次回來。這是關于神的選民的生死輪迴。

下面是關于效力者的生死輪迴。咱們剛剛説了效力者的來源,就是效力者的前身是與外邦人、與動物互相轉换投胎,到了最後這一步,神在這些外邦人中選定了一部分這樣的人,這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選定了一部分這樣的人目的是為神的工作效力。「效力」這個詞聽起來不是很文雅,也不是很符合每個人的意願,但是應看效力的對象是誰。對于神的效力者,這一部分人他們的存在也有着一種特殊的意義,他們扮演的角色也是任何人代替不了的,因為是神選定的。這效力者的角色是什麽?就是為神的選民效力,主要是為神的工作效力,就是為了配合神的工作,配合神作成他的選民。這些人無論是出力,還是作一些工作,或者是擔任一些職務,神對這些人的要求是什麽?有没有很高的要求?(没有,神要求人做忠心的效力者。)做效力者也得忠心,不管你的來源是什麽,神因為什麽選你,你也得對神有忠心,對神所托付你的、你擔任的工作、盡的本分有忠心。效力者如果能够忠心的話,達到神的滿意,能换來什麽樣的結局呢?就是能够剩存下來。剩存下來的效力者,這算不算福氣呀?剩存下來意味着什麽呢?這個福氣意味着什麽呢?在地位上看似與神的選民有所不同,有差别,但事實上,效力者與神的選民今生今世所享受到的是不是一樣的?最起碼在今生今世享受到的是一樣的,這你們不否認吧?神的説話、神的恩典、神的供應、神的祝福,哪一個人没享受到?豐豐富富,哪一個人都享受到了。效力者的身份是效力者,但是在神那兒看他是受造之物中的一員,只不過他擔任的角色是效力者。作為受造之物中的一員,效力者與神的選民有差别嗎?事實上是没差别。在名稱上有差别,在實質上有差别,擔任的角色上有差别,但是神并没有偏待這一部分人。那為什麽把這一部分人定為效力者了呢?這你們得有所了解呀!效力者這一部分人是從外邦人中間過來的,一説從外邦人中間過來,那這一部分人的老底就不好,這一部分人都是無神論,他的老底是無神論,不信神,仇視神,仇視真理,仇視正面事物。這一部分人他們不信神,不相信有神,他們能不能聽懂神的話?可以説,在很大程度上來説,這一部分人聽不懂神的話,就如動物聽不懂人的話一樣,他們聽不懂神説的是什麽、神的要求是什麽、神為什麽這樣要求,不理解,就是聽不明白,不開竅。鑒于這個原因,這一部分人没有之前所説的所謂的生命。没有所謂的生命,人能不能明白真理?具不具備真理?具不具備對神話的經歷與認識?(不具備。)這就是效力者的來源。但是,神既然讓這一部分人效力,也對這一部分人有要求標準,并不是説對這些人就采取蔑視或者采取應付的態度。儘管這一部分人聽不明白神的話,没有生命,但神還是善待這一部分人,對他們有要求標準,這個要求標準你們剛才也説了,對神得有忠心,得能聽話,效力要效到點上,也要效到最終。你能够做一個忠心的效力者,能够效力到最後,能完成神給你的托付,你這一生就活得有價值了,你就能剩存下來了。如果你個人再用點勁,再努努力,在認識神的事上能够再加把勁,能談出點對神的認識,能够見證神,再能明白點神的心意,你能去配合神的工作,再去體貼點神的心意,你這個效力者就有轉機了。這個轉機是什麽呢?就不再是簡單地能剩存下來了,神會根據你的表現,根據你個人的意願、個人的追求將你列在神的選民中,這就是轉機。這個轉機給效力者帶來的最大的好處是什麽呢?就是能够成為神的選民,成為神的選民這就意味着這個人不再像外邦人一樣與動物互相輪迴。這算不算好事啊?這算好事,也是好消息。就是説,作為一個效力者,他是有可塑性的,不是説一個效力者神命定他效力他就永遠效力了,這不見得,神會根據個人的表現對人作出不同的處理,給人不同的答覆。

但是作為效力者不能效力到最終的,就是説,在效力期間有的人半途而廢了,弃神而去了,有的人在效力期間幹了很多壞事,甚至有的人在效力期間給神的工作帶來了極大的破壞,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甚至有的效力者在效力期間駡過神,等等這一切不可挽回的後果將會意味着什麽?這一切惡行將會意味着這個效力的人效力的終止。因為你效力的表現太差了,越格了,神一看你效力太不合格了,就取消你效力的資格,不讓你效力了,讓你從神的眼前消失,從神的家中消失。你不是不想效力嗎?你不是總想作惡嗎?你不是總没忠心嗎?那好,這事好解决,就取消你的效力資格。取消一個人的效力資格,在神那兒意味着這個效力者的結局已經被宣布了,就是這個人没有資格再為神效力了,神不用他再效力了,你説什麽好聽的也没用了。到了這種程度的時候,局面就已經不可挽回了,這樣的效力者就没有回頭路了。那神會怎麽處理這樣的效力者呢?僅僅是不讓他效力嗎?不是。或者僅僅是不讓他剩存下來嗎?還是説神會把他放置在一邊等待他回轉呢?也不是,神對于效力者是没有這麽大的愛心的,這是真實的。在為神效力的這個事上,一個人的態度是這樣的,因着他的態度,神取消了他效力的資格,神會繼續將這個效力者打回到外邦人之中。打回到外邦人之中,這個效力者的命運是什麽?就與外邦人一樣,與動物互相輪迴,接受外邦人在靈界中的處罰,至于怎麽處罰神就不親自過問了,因為他已經與神的作工没有任何瓜葛了,這不僅僅是他信神生涯的結束,也是他這個人命運的結束、命運的宣判。所以説,效力者如果做不好,這個後果人也得自己承擔。如果效力者不能效力到最終,或者中途被取消了效力資格,那這個效力者就會被打到外邦人中,打到外邦人中間就會被當成畜類一樣對待,被當成没有思想、没有理性的這樣一類人對待。這麽説明白了吧?

以上是神對神的選民與效力者的生死輪迴的處理。你們聽了之後有什麽感想呢?我剛剛所説的這些話題,關于神選民還有效力者的這個話題以前有没有説過?其實以前説過,你們没記住。神對神的選民、對效力者都是公義的,從哪方面來説都是公義的,有没有可以挑出毛病的地方?有没有人説,「神怎麽給選民那麽大的寬容呢?怎麽給效力者這麽點的忍耐呢?」有没有人想為效力者抱不平啊?「能不能給效力者多點時間哪,給效力者多點忍耐、多點寬容啊?」這話對不對呀?(不對。)為什麽不對?(因為做效力者其實都是我們的偏得。)效力者其實是偏得啊!如果没有效力者這個稱呼,如果没有效力者這一項工作的話,這一部分效力者在哪兒呢?在外邦人中間,與畜類同生共死。現在讓這一部分人來到神面前,來到神的家中,人享受多大的恩典哪!這可是天大的恩典哪!如果神不給你這個效力的機會,人永遠没有這樣的機會來到神的面前。退一步來説,即便你做了佛教徒中修成正果的那一類人,你在靈界頂多就是個跑腿的,你永遠見不到神,你聽不到神的聲音,聽不到神的説話,感覺不到神給你的愛、神給你的祝福,你不可能與神面對面。那些人面對的只是簡單的職務,他們不可能認識神,只是一味地聽從、順服,而效力者在這步工作當中所得的那就太多了!首先能與神面對面,聽到神的聲音,聽到神的説話,感受到神給人的恩典、神給人的祝福,更能享受到神賜給人的話語與真理,這實在得的太多了!所以,你要是作為效力者你連力都效不好,神還能留你嗎?神就不能留你了,神對你要求并不高,可讓你做什麽你都做不好,你没守住自己的本職工作,那神肯定不能留你,這是神的公義性情。神不寵你,但是也不偏待你,這是神的作事原則,對待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受造之物,神都是這樣作的。

至于靈界,靈界中的各類生靈,他們如果做錯了事,辦錯了差,神也有相應的天條與法令來處置他們,這是一點都不差的。所以在神幾千年的經營工作當中,有一些曾經做錯事的差役就在這個過程當中被滅了,有的現在還被扣着受懲罰,這是每一個生靈所必須要面臨的。做錯事、作惡都得受懲罰,這與神對待神的選民和效力者都是同樣的。所以説,神無論在靈界還是在物質世界,神的作事原則是不變的。不管你看得到、看不到,神的作事原則是不變的,神是始終如一地按着他的原則去對待萬物、處理萬物的,這是不變的。神會善待那些在外邦中活着的比較好一點的人,也會給各個教派中能够有好的行為、能够不作惡的人留有機會,讓他們在神經營的萬物中發揮他們的作用,做他們自己該做的。同樣,在跟隨神的人中間,對神的選民,神也按照神這樣的原則不偏待任何一個人,神善待每一個能够真心跟隨神的人,神也愛每一個真心跟隨神的人。只不過神對于這幾種人——從外邦人到各種有信仰的人,再到神的選民,神賜給每一類人的東西不同罷了。你看外邦人,他們雖然不信神,神把他們當成畜類,但是在萬物當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有口飯吃,都有一席之地,都有正常的生死輪迴,作惡的受懲罰,行善的神就祝福,神就善待,是不是這樣?對于有信仰的人,他們如果能够嚴格地按照教規一代一代地這樣做,那他們的輪迴最後神也會給他們一個説法。同樣,今天的你們,或者是神的選民,或者是效力者,神也會按着神所制定的行政、神所制定的條例來規範這些人,來定這些人的結局。在這幾類人中間,有信仰的各種人,就是在各個教派中的人,神是不是給了他們生存空間了?猶太教在哪兒啊?神有没有干擾他們的信仰?不干擾。對基督教呢?也不干擾,也是讓他們按照自己的秩序就那麽守着,神也不向他們説話,也不向他們啓示什麽,更不向他們顯明什麽,你自己認為那麽對,你就那麽信去吧。天主教的人他們信馬利亞,通過馬利亞把消息傳遞給耶穌,他們是這樣的一種信法,那神對他們的信仰有没有過糾正啊?神對他們也是放任自流,不管他們,也給他們一定的生存空間。對于伊斯蘭教、佛教的人是不是也是這樣?也給他們規定了範圍,讓他們有他們的生存空間,神也不干擾他們各自的信仰。這一切都是很有秩序的。在這一切事情當中,你們看見了什麽?神有權柄,但是神不亂用權柄。神將萬物都安排得井井有條,而且有條不紊,這是神的智慧所在,也是神的全能所在。

今天講了一個特殊的話題、一個新鮮的話題,就是關于靈界的一些事,神對靈界的管理與主宰的一方面内容。當你們不了解這方面内容的時候,你們也可能會説:「這方面都是一些奥秘,與我們的生命進入無關;這方面都是一些與人的現實生活脱節的東西,我們不需要了解,我們也不想聽,與認識神根本就没有關係。」現在,你們認為這樣的想法有没有問題?這樣的想法對不對?(不對。)這樣的想法不對,有很嚴重的問題。因為你要想了解神是如何主宰萬物的,你不能單一地只了解你看得見的、你思想能够得上的,你還得了解一部分你看不見的,但是與你能看得見的這個世界有着千絲萬縷聯繫的另外一個世界的一些事情,這涉及到神的主宰,涉及到「神是萬物生命的源頭」這樣的一個話題,這是其中的内容。如果少了這一部分内容,那人對「神是萬物生命的源頭」這一方面的認識就會有缺陷,就會少東西。所以,今天所講的這一部分可以説是完善了我們之前所講的所有内容,也完善了「神是萬物生命的源頭」這個内容。你們明白之後,你們現在能通過這些内容來認識神嗎?更重要的是,今天傳遞給你們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關于效力者的。我知道你們很喜歡聽這樣的話題,你們很關心這些事,那今天所講的這些你們滿意嗎?(滿意。)也可能你們對于其他的印象不深,但是對于效力者的説法印象特别深,因為這個話題觸動每一個人的靈魂。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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