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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3:18——靈修經文

今日經文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靈修經文感悟:

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到,主的心意並不是讓人只在嘴上說愛弟兄姊妹,而是要用實際行動幫助他人,這才是真正的相愛。記得聖經上記載這樣一個事: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10:25-37)從這個事中看到,那個撒瑪利亞人對待那個遇難的人是用實際行動,這種相愛才是實際,不是虛假,這才能蒙神稱許。而那個祭司和利未人都是事奉耶和華的,特別是祭司平時在聖殿裡給人講道教導人,臨到一個落難的人他卻繞開了,可見,這樣的人平時喊的都是口號,他們的愛都是在嘴上,是假冒為善,也是神所厭憎的。

由此可見,我們與弟兄姊妹有真實的相愛,不是光嘴上說,而是誠心誠意用實際行動幫助弟兄姊妹。就像有的弟兄姊妹比較富裕,看到有些弟兄姊妹比較貧窮,生活上有困難,他不是實際幫助,而是光為他們禱告,求主祝福幫助他們,表面上看這個人還挺有愛心,其實他的愛只是在嘴上,他只管他自己吃得飽穿得暖,從來不用神祝福的錢施捨幫助貧窮的弟兄姊妹,無論弟兄姊妹的家怎麼困難,他都裝著看不見,這樣的人哪有一點愛神的心啊!這樣的人連身邊的弟兄姊妹都不愛,他能愛神嗎?他更不會為神花費奉獻自己的。真正愛神的人,能為神奉獻自己的全人,他對弟兄姊妹肯定也有愛心,發現弟兄姊妹有困難肯定也能幫助的。其實,弟兄姊妹互相幫助,這也是我們信神該預備的善行,因為這些善行是我們真心信神的見證,也是真實悔改的見證,我們信神沒有善行怎麼能說自己是真信神的人呢?這樣口頭信神的人怎能蒙神稱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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