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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誘惑,實行做誠實人

上完體育課後,我去學校的食物販賣機買東西充飢。我往食物販賣機投入五美金,買了一個一美金的小零食,然後按退零錢的按鈕,緊接著我聽見很多硬幣掉下來的聲音,我一時有點慌,就站那一直等聲音停止。過了一會兒,硬幣沒有再往下掉了,當我拿零錢時,看見將近二十個一塊錢的硬幣,這時,我的貪念出來了,心想:要不我把這些錢都拿走,以後還可以買好多東西!但轉念一想:不對,如果我把這些錢都拿走了,人是不知道,但神鑒察一切,神喜歡誠實人,我這麼做不光明磊落。猶豫一會兒後,我決定把多餘的錢交給老師。這時一個朋友走了過來,當我把這事跟他說時,他對我嘲笑道:「你傻啊!你不要這些錢給我啊。」聽到他的話後,我想到自己是一名基督徒,遇到事得按照主的教導去做,這才是基督徒的行事準則,雖然在別人來看我很傻,但神喜悅就好了。於是我把多出的錢都交給了老師,老師讚揚我很誠實,並和我說了聲謝謝。這一次實行做誠實人讓我心裡享受到了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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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又臨到一件考驗我的事。一天晚上,媽媽帶我去快餐店買晚飯,我點了一份鹽酥雞飯,一會兒,一個女店員滿臉抱歉地對我說:「對不起,我們店米飯已經沒有了,請問你可以把米飯換成薯條或者別的東西嗎?」於是,我把飯換成了薯條。但我看了看菜單,菜單上寫著一份鹽酥雞飯是八塊錢,單份鹽酥雞是五塊五美金,薯條一份三美金,我把飯換成了薯條,那總共就是八塊五美金。按理我應該多給她五毛錢,不過我的英語並不好,到時話說到一半就結巴了怎麼辦?就五毛錢,不用給她了吧,何況她也沒向我要。當我這樣想後,心裡很受責備,這不是欺騙嗎?而且在快餐店打工也不容易,我不能那樣做,於是我決定把五毛錢給她。當我拿到食物時便把五毛錢遞給店員,並用英文對她說:「我應該多給你五毛錢,因為鹽酥雞和薯條的總價錢比鹽酥雞飯多了五毛錢。」說完後,我都有點驚訝,沒想到這次我的英文居然能講得這麼流利。這時,服務員對我說:「不,沒關係的。」我呆了一下,打算再次說服她收下五毛錢,她開口說:「這是我的錯,對不起。」我說:「沒關係,謝謝!」女店員對我笑了笑。

這兩件事雖然微不足道,但對我來說卻很有意義。通過這兩次經歷讓我看到,在生活中撒但的試探會隨時臨到,但只要能按照主的教導去實行做誠實人,心裡就有平安喜樂。聖經上說:「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12:22)主喜歡誠實的人,主要求我們說話做事不能有虛假偽裝,這樣才蒙主的喜悅。以後我一定要多實行主的話,做個誠實的孩子榮耀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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